设置店招不符规范,南京六合城管及时查处
扬子晚报网9月9日讯(通讯员 潘雪城 记者 张可)近期,南京六合城管大队直属三中队队员在网格巡查中发现,朝天街一店家设置的店招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和清洗管理相关工作要求,队员当即开具文书,要求其限期改正。
据了解,六合城管执法大队直属三中队队员在网格巡查至雄州街道朝天街时发现,一店家的店招正在出新,但是使用的是喷绘布,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执法队员向其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其已经违反了《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未按照规定设置门头店招、标识标志。根据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违反前款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执法队员现场告知当事人,门头店招出现破损的应当立即进行更换,根据《南京市店招设置导则》的规定,主要街路不得使用灯箱布和喷绘布等材料设置店招店牌,建议使用铝塑板等材料设置店招。
在经过教育后,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对,表示立即整改,并且以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该店家的店招已经按要求设置完毕。
校对 陶善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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