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弄丢俩茅台酒瓶被要求赔8000元,后续来了!
——5月20日,华商报以“弄丢俩酒瓶要赔8000元?安康茅台文化馆:我们规定就是这”为题报道了安康一男子因弄丢两个茅台酒瓶,被安康名为“茅台文化馆”的店铺要扣除8000元押金一事。
——事情的起因是,5月9日,邓先生在经常光顾的“茅台文化馆”店铺购买了6瓶“飞天茅台”,计划带回家准备周末的家庭聚餐。购买时,销售告诉他有个政策是2300元低价购买一瓶飞天茅台,再交1000元押金,喝完把瓶子退回来,押金会再退还,邓先生考虑到价格还算合适,就答应了。
——在华商报记者采访报道后,这件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介入调查。
——5月25日,记者跟随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茅台文化馆,工作人员还邀请了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的专业人员来到现场,专家通过标识、气味等方式观察,并用专业设备对现场的茅台酒进行了鉴定,表示均为正品,没有什么问题。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就邓先生提出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地邀请了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家过来鉴定,以专业真实的结果来打消顾客疑虑。并且组织协调双方的矛盾,双方达成一致,邓先生签了谅解协议,茅台文化馆已经将全部押金退还。
——对此结果邓先生表示很满意,他告诉记者说:“经过协调,我已经签了谅解书,6000元的押金也已经全部退给我了,非常感谢华商报。”
(来源:华商报记者 程斌 编辑 李程 刘青)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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