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装修我清楚,文明施工要牢记
文明装修做好
城市更美好
商家在对店铺进行装修活动过程中,常常出现占用城市道路堆放装修垃圾、摆放装修材料、占道进行施工等现象,尤其是店面招牌装潢过程中,占用城市道路搭建脚手架进行施工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不仅存在行人安全通行隐患,给市民通行造成了不便,极大影响了主次干道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青阳街道综合执法队针对此现象,加大了对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违规装修行为进行查处,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同时对未取得审批手续建设店面招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查处6宗,罚款1500元,坚决守护了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店面装修你要知道的事情有:
1、广告牌设置需经主管部门审批,请业主携带相关审批材料到晋江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h07号窗口办理,在取得城管部门批准的告知函方可施工。
2、店面装修需进行围挡,围挡要设置公益广告。围挡材质必须符合城市市容管理要求的标准,施工围挡主干道按照高2米标准,次干道要求按高1.8米标准进行设置。
3、装修建筑材料不得随便占道堆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堆放在围挡外,堆放在围挡内的必须满足城市市容管理要求的无害化标准。清运车辆到达之前,禁止将建筑垃圾长时间堆放在公共道路或沿街人行道上。
相关法律温馨提示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临街建筑工地、待建用地、闲置用地或者店面装修应当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围墙、围挡。
《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规定》
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必须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内容、地点及其他要求进行设置,并于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广告设施的设置。逾期不设置的,视为自行放弃设置权。
《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
在规定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物品,或在城区道路冲洗机动车辆,搭建、封闭阳台、破墙开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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