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福园科普:10kV及以下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低压架空线路)
低压架空线路
1、检验项目
低压架空线路竣工检验内容按表9.1进行划分。
2、检查资料
检查资料包括:
1.工程竣工图(含线路沿布图、杆塔明细表等);
2.设计变更证明文件;
3.施工、试验单位委托书;
4.施工及试验单位资质证明;
5.施工单位工程施工记录、自检报告;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7.交接试验报告;
8.接地电阻试验报告;
9.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10.配备安全工器具清单;
11.安全工器具试验报告。
3、技术要求
1.导线
1)导线一般指绝缘线,若为裸导线,也按此要求执行。
2)导线规格、型号应与设计相符,线路上无异物,导线无损伤,连接紧密、牢固,相位正确。
3)接头破口处应进行绝缘处理;沿墙架设的1kV以下架空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时,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支持物牢固可靠;破口处缠绕绝缘带;中性线在支架上的位置,设计无要求时,安装在靠墙侧。
4)低压架空线路每相引流线、引下线与邻相的引流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安装后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150mm;低压架空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之间安装后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100mm。
5)低压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宜超过50m,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应大于
0.5m,当有防震装置时,应在防震装置以外。
6)同一走廊内不宜架设多层低压架空线路;不允许不同电源低压线路交叉供电;为保证末端客户的供电电能质量,线路供电半径应控制在150-200m,最远不应超过250m;低压架空线路的导线紧好后,导线弧垂的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弧垂的±5%;同档内各相导线弧垂宜一致,水平排列的导线弧垂相差不应大于50mm。
7)沿建(构)筑物架设的1kV以下的配电线路,导线与支持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m。
8)接户线
接户线应符合DL/T5220-2005《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a.1kV~10kV接户线的档距不宜大于40m;档距超过40m时,应按1kV~10kV配电线路设计;1kV以下接户线的档距不宜大于25m,超过25m时宜设接户杆。
b.接户线应选用绝缘导线,1kV~10kV接户线其截面不应小于下列数值:铜芯绝缘导线为25mm2;铝芯绝缘导线为35mm2;1kV以下接户线的导线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选择,且不应小于下列数值:铜芯绝缘导线为10mm2;铝芯绝缘导线为16mm2。
c.1kV~10kV接户线,线间距离不应小于0.40m;1kV以下接户线的线间距离,不应小于表9.3所列数值;1kV以下接户线的零线和相线交叉处,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或采取加强绝缘措施。
d.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1kV~10kV为4m;1kV以下为2.5m。
e.跨越街道的1kV以下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有汽车通过的街道为6m;汽车通过困难的街道、人行道为3.5m;胡同(里、弄、巷)为3m;沿墙敷设时对地面垂直距离为2.5m。
f.1kV以下接户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与接户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为0.3m;与接户线上方阳台或窗户的垂直距离为0.8m;与窗户或阳台的水平距离为0.75m;与墙壁、构架的距离为0.05m。
g.1kV以下接户线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在弱电线路的上方为0.6m;在弱电线路的下方为0.3m;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采取隔离措施。
h.1kV以下接户线不应从高压引下线间穿过,严禁跨越铁路。
i.不同金属、不同规格的接户线,不应在档距内连接;跨越有汽车通过的街道的接户线,不应有接头。
j.接户线与线路导线若为铜铝连接,应有可靠的过渡措施。
k.各栋门之前的接户线若采用沿墙敷设时,应有保护措施;接户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接户线在杆上应固定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时接户线不得本身缠绕,应绑扎牢固;在客户墙上应使用挂线钩、悬挂线夹、耐张线夹和绝缘子固定;从杆上引下的接户线至第一支持物长度不得超过25m,超过时应加立接户线杆;单层住宅区爬墙敷设时,两支持物间不超过6m。
2.杆塔与绝缘子
1)电杆无裂痕,埋深不少于杆高的1/6,基础满足设计要求。
2)横担及金具安装应平整、牢固,横担与线路中心线的角度正确,金属零件防锈保护完整,支撑担应安装牢固,无锈蚀。
3)螺丝应牢固,无锈蚀,扎线应牢固。
4)绝缘子安装牢固可靠,无破损、无裂纹;直线杆宜采用低压针式绝缘子,耐张杆应采用一个悬式绝缘子或蝴蝶式绝缘子。
3.拉线
1)同杆的各条拉线均受力正常,无松股、断股和抽筋现象。
2)转角处、终端处杆塔应加装拉线;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宜采用45°,当受地形限制可适当减小,且不应小于30°;终端杆的拉线及耐张杆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跨越道路的水平拉线,对路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拉线柱的倾斜角宜采用10°~20°;跨越电车行车线的水平拉线,对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9m。
3)空旷地区配电线路连续直线杆超过10基时,宜装设防风拉线。
4)距通车道路不足5m,且无障碍物隔离的杆塔、拉线应采取防撞措施。
5)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绞线,其截面应按受力情况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25mm2。
4.接地连接
1)对于TN-C系统,应于线路末端处、线路分支处、接户线的引线处将零线重复接地,连接于线路上的开关箱、计量箱的外壳应可靠接零。
2)对于TN-S系统(三相五线制),应于线路末端处、线路分支处、接户线的引线处将保护线重复接地,连接于线路上的开关箱、计量箱外壳应与保护线可靠连接。
3)对于IT系统或TT系统,应将连接于线路上的开关箱、计量箱外壳可靠接地。
4)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
5)无避雷线的低压架空线路,在居民区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宜接地,金属管杆应接地,接地电阻均不宜超过30Ω;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架空线路和10kV及以下共杆的电力线路,其钢筋混凝土电杆的铁横担或金属杆,应与零线连接,钢筋混凝土电杆的钢筋宜与零线连接;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架空线路,其钢筋混凝土电杆宜接地,金属杆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50Ω;沥青路面上的或有运行经验地区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和金属杆,可不另设人工接地装置,钢筋混凝土电杆的钢筋、铁横担和金属杆也可不与零线连接;有避雷线的低压架空线路,其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干燥时间的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表9.4所列的数值。
5.标识、铭牌
杆塔和设备必须编写和悬挂编号和名称牌,其他安全标志标示悬挂正确。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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